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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8来源:原创文章

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5180101-210370

1.招标条件

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已(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2建设地点:鄂州市葛店开发区范家塝东侧

2.3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对环武城湖环境进行整治。主要整治内容包括湖道清淤、疏挖连通、岸坡护砌;截污纳管、固废收集设施:复合垂直流湿地、生态湿地、生态浮岛、曝气机、水下森林:环湖景观等配套设施。

2.4工程建安投资额约:12079.60 万元。

2.5招标类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

2.6本次招标范围为: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为:

1、参与施工图纸会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2、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3、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提出造价控制目标;

4、参加工程例会,配合业主做好与承包方、监理方的工程协调工作;

5、做好施工图变更的现场勘察,及时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办理签证。

6、配合业主方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方代表等,完成暂估价材料、设备或其他未定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工作;

7、审核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并出具审核意见;

8、按时审核节点工程量进度表,并签发付款意见;

9、审核工程结算,出具咨询成果报告;

10、出具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总结报告;

11、与该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12、跟踪审计服务包含了预算编制工作。

2.7工程项目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2.8跟踪审计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开始服务时间约为20215月,至本项目受托方提交经委托方认可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总结报告并配合完成结算审计后结束。

2.9本项目跟踪审计费报价:包括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等服务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7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8投标人近三年(201811日至今)应具备至少1项单项投资金额1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

3.9履约信誉要求:未被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限内),未被行政机关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且处于处罚期限内),且最近3年内在提供跟踪审计服务的项目中未发生违规操作的行为;拟派人员最近3年内在提供跟踪审计服务的项目中未发生违规操作的行为;

3.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9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每天8:30-12:00;14:00-17:0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800/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领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线上领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采取以下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标书费付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汇款银行资料

户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号:127905433810603

汇款时,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或项目编号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至505231078@qq.com进行网络报名,邮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联系人:王爽涛(027-8727353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号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方式一:现场送达

方式二:邮寄送达(仅限顺丰)

(一)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王爽涛收(027-87273536)。

(二)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14时30分时(以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

说明:说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无接触或少接触投标。如采用第一种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当天14:00开始接收,人与人之间间隔至少2米,请投标人预留足够的防疫检测和排队时间。如采用第二种递交方式,仅接受顺丰快递,且须注明“王爽涛本人签收”,递交时间以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快递时间,避免投标文件迟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yilinwh.cn/)网站上发布。

7.质疑与投诉

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异议)投诉的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邓先科;联系电话:027-87816246。

8. 联系方式

      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人:夏先生

        话:1818613299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人:王爽涛、刘毓畅、袁为翔、程毅

        箱:505231078@qq.com

        话: 027-87273536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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