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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 自有品牌酒(酱香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4来源:原创文章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委托,对自有品牌酒(酱香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T-13210076-213928组织了招标,本项目2021年12月14日9时30分开标,随后进行了评标,依据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贵粱酒业有限公司

单价报价为:

序号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不含税单价报价(元/瓶)

税率

1

原酒1号

12000

131

13%

2

原酒2号

1000

299

13%

合计金额(不含税、万元)

187.1

交货期:招标人指定时间。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醉美酱酒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单价报价为:

序号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不含税单价报价(元/瓶)

税率

1

原酒1号

12000

132

13%

2

原酒2号

1000

306

13%

合计金额(不含税、万元)

189

交货期:招标人指定时间。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定制链科技有限公司

单价报价为:

序号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不含税单价报价(元/瓶)

税率

1

原酒1号

12000

139

13%

2

原酒2号

1000

316

13%

合计金额(不含税、万元)

198.4

交货期:30天。

 

招标结果有效期: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7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质疑函,向采购监管部门或纪律监督部门提出质疑。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袁海涛、周宇、李一周

电话: 027-87273623

传真:/

电子邮箱:3486854317@qq.com

 

招标人: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酒业销售部

联系人:周先生 、李先生

电话:027-83748956

电子邮箱:/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企业管理部

联系人:姚先生、徐女士

电话:027-83748986

电子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18986230249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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