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9来源:原创文章
本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企业年金托管服务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决议(鄂烟工董决[201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企业年金托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企业年金托管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BT-13180083-181806
2.3招标范围:为招标人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根据招标人对企业年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2017年末基金资金净值约为6000万元左右)。
2.4服务期限:有效期暂定3年(如服务确实好,并得到招标人上级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届满,经招标人综合评价合格,在不改变合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5控制价:上限不超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管理费相关规定;下限不低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服务和收费标准行业自律公约》的约定。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全部内容的国内合法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非独立法人投标的,须获得独立法人的授权。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曾为国有企业提供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及营业执照住所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参与此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购买时间:2018年6月29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每天8:30-12:00;14:00-16:30时,逾期和非工作日不予受理;
4.2购买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5011室),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上发布。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地 址: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号
联系人:秦琴庆
电 话:0713-5252422
传 真:0713-52429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电 话:027-87273623
传 真:027-87273623
电子信箱:whzb2005@263.net
联系人:龚超、吴兴云、李一周
2018年6月27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027-872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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