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7来源:原创文章
湖北中烟财产、货运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财产、货运保险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鄂烟工董决[2018]25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湖北中烟财产、货运保险项目
2.2招标编号:HBT-13190099-191746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中标保险服务商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卷烟厂提供保险服务。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标包划分、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供应商数量详见下表。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投标限价 (保险综合费率)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标包1 |
财产一切险(固定资产) |
3年 |
0.4 ‰ |
3 |
标包2 |
财产一切险(流动资产) |
3年 |
0.4 ‰ |
3 |
标包3 |
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 |
3年 |
0.3 ‰ |
3 |
说明 |
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保险”中3个标包投标。每个标包按照评分排名采购3家保险服务商,采取共保方式承保该标包保险标的。 |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保险服务商有效期为3年,合同《保险协议》按一年一签,到期协议终止。。
服务期限:中标保险服务商有效期为3年,合同《保险协议》按一年一签,到期协议终止。
2.5服务地点:见合同《保险协议》约定
2.6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3.1投标人的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一般人纳税资格及有相应经营范围。
投标人及投标人总公司须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武汉市境内设有省级分公司,并在湖北中烟所属烟厂所在地、市、州设有保险分(支)公司;其保险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财产保险范围内的全部险种;
投标人须获得由投标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唯一委托授权;与总公司所属省级分公司有隶属关系的保险分(支)公司不得参加“本项保险”保险服务商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为无效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在其所在地省级银保监管部门登记的机构保险费收入(原保险费收入)不低于人民币9亿元(需投标人提供2018年湖北银保监管部门发布的财产保险原保费收入证明材料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期间不得转变责任主体。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6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3个标包投标,中标3个标包。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8年度经营状况正常,未受到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的警告或因违约行为导致的诚信不良记录。
3.8投标人2018年在其所在地省级银保监管部门登记的机构保险费收入(原保险费收入)不低于人民币9亿元(需投标人提供2018年湖北银保监管部门发布的财产保险原保费收入证明材料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 8:30 时至 2019 年 7 月4 日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19 日9时30 分,地点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三号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招标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质疑和澄清):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77
联系人:孙静静、周宇、李一周
电话:027-87273623 传真:/
电子邮箱:hbt_sjj@zonaland.cn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质疑和澄清): 财务部
联系人:张莹
电话:027-83297392
电子邮箱:zhangying@hbtobacco.cn
采购监管部门(负责投诉的核查和处理):法律与改革部(采购办)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7-83298149
电子邮箱:zhoujun@hbtobacco.cn
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027-83298276
电子邮箱: zhangjy@hbtobacco.cn
2019 年 6 月 27 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027-872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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