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5来源:程振华
一、招标条件
受中南民族大学的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通风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活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风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南民族大学13号楼;
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包号名称 |
预算金额 |
备注 |
第一包 |
药学院通风系统 |
95万元 |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
第二包 |
资环学院通风系统 |
75万元 |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应具有叁级或叁级以上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类国家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应当具有大型实验室通风系统工程施工经验。需提供2013年以来完成的单笔合同造价不少于150万元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一套(含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
5、投标人在武汉市应当有专业售后服务队伍(单位注册地在武汉市或在武汉市设有办事处或者分支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项目将对投标人资格施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明文件及社保证明文件;
4)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
5)武汉市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五楼2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南民族大学网站、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南民族大学 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 系 人:程振华、李海燕、李海燕
电 话:027-67842793 电 话:027-87819169
传 真: 传 真:027-8736081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17221392@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027-872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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