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1来源:原创文章
本招标项目已由
2.1项目名称:
2.2招标编号:
2.3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入围供应商数量(家) |
1 |
湖北中烟红安卷烟厂职工慰问物资供应商库项目 |
3-5 |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
服务/工期期限要求:3年。
质保期要求:不少于 2 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湖北省内指定地点及国内其他城市。投标人应提供快递(京东、顺丰)到家/送货上门服务。
2.6质量标准要求:确保产品为正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其他有关规定,线上、线下产品品质一致。
2.7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2.8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1个标包投标,中标1个标包。
3.1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列入公司黑名单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11月11日至2020 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套 ,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4日 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 04 日 9时30分。
7.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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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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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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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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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10 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027-872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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